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湯偉志)“我的心情就像坐了過山車,多虧民警為我追回大部分資金,不然不知道怎樣面對家人?!?月10日,廣西南寧市的周女士來到新寧縣公安局,把一面印有“破案神速 為民解憂”錦旗送到民警手中,對民警為其追回被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的35萬元表示感謝。
時間回到2023年12月下旬,資深股民周女士通過“律云聊”APP認識了自稱是某平臺的“客服”,該“客服”稱能通過“私人關系”將周女士之前在網(wǎng)上炒股損失的錢拿回來,周女士因挽損心切,對該“客服”的話深信不疑,隨后按照該“客服”誘導下,繳納了所謂的“個人所得稅”“保全金”“海關稅”,直到發(fā)現(xiàn)自己已被對方拉黑,周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,隨即向廣西南寧警方報警。
2024年1月8日,新寧縣公安局飛仙橋派出所民警在對上級公安機關下發(fā)的涉“兩卡”線索進行全面梳理和核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轄區(qū)居民李某焱名下一張銀行卡流水異常,并關聯(lián)起發(fā)生在廣西南寧的這起周女士被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案件。辦案民警立即將該線索初查情況反饋給縣局反詐中心,在縣局偵查實戰(zhàn)中心強力支撐下,反詐中心民警通過對犯罪嫌疑人李某焱的關系網(wǎng)進行了深入研判,成功鎖定并抓獲李某峰、李某發(fā)等2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。在辦案民警的耐心細致規(guī)勸下,犯罪嫌疑人李某焱、李某峰、李某發(fā)于1月26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。由于周女士未在轉賬后的第一時間報警,部分錢款已被犯罪嫌疑人轉移至境外詐騙集團。辦案民警對相關賬戶資金流水進行分析追查,通過大量的數(shù)據(jù)追蹤,歷時2個多月,終于為周女士追回被騙款35萬余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焱、李某峰、李某發(fā)因涉嫌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警方提示
本案是一起針對集資參與人實施“精準”詐騙的典型案件。本案中,被害人為遭受損失的投資理財群體,雖然維權意識強烈,但依然抱有“找關系有門路”等幻想,網(wǎng)絡詐騙防范意識較差。詐騙分子就利用投資理財群體“抱團”的特征和急于追回款項的心理,編造各種人設和背景進行“花式”詐騙。警方提醒,投資理財需謹慎,維權抱團需理性,要及時關注官方渠道發(fā)布的通報,不隨意添加所謂的“維權群好友”,不輕信所謂的“找關系辦事”,以防誤入“下一個陷阱”。
責編:樊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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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